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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小小孩的品格教育之ㄧ—尊重

小小孩的品格教育之一尊重


    我們在「節制」的主題曾提到「所有權」建立的重要性,這個概念在尊重的議題也一樣適用。「所有權」在小小孩的品格教育上佔的地位舉足輕重,因為孩子需要從具體的事物上學習,例如:教孩子貼心就是爺爺給妹妹兩個糖果時,妹妹分一個給哥哥;阿姨給哥哥兩個麵包時,哥哥分一個給妹妹。有人質疑這樣教導是不是太現實了?殊不知在孩子心智發展還不到理解抽象的感受時,就教導他以抽象代替具體,反而會有衍生的後遺症。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只教孩子說「對不起」卻忽略了教導他承擔具體的後果。於是久而久之,你問孩子:「你怎麼可以打妹妹?」孩子答:「我有跟他說對不起啊!」、「你怎麼把哥哥的書撕破了?」「我有跟他說對不起啊!」


自認盡責的老師或父母會有訓斥孩子:「你這樣沒有誠心!再說一次。」,於是孩子再說一次,可能說得慢一些,但你沒感受到他的懺悔之心,於是說:「你要……….」便要求孩子複述老師的懺悔之詞。結果孩子學會的卻還是以語言表達抽象的感受,以為那樣可免掉具體的處罰,當然他沒有學會尊重。


    所以教「尊重」,就要教尊重一個具體物〈所有權〉。如果沒有尊重那個具體物,自己的一個具體物〈所有權〉就會被剝奪,再抽象的規則都要向孩子解釋的很具體。如:「圖書館內不可奔跑」就可如此說明「圖書館是阿姨管的,如果跑,就要被阿姨請出去,不能留下來。」又如在禮堂不可大聲說話:「如果我們太大聲說話,別人就聽不到台上的表演,那我們也不可以看表演了」。原則就是從所有權衍生為具體可見的權利,如果侵犯別人的權利,自己的權利也會被拿走。


回到孩子打人、撕書的問題,被打的人的身體是個具體物,如果那個身體受傷了,要如何賠他一個像原來一樣的呢?所以要帶著孩子趕快思考如何修復那個已經被傷害的具體物。如擦藥,陪他看醫生等。而不是快講對不起。撕書亦然,要帶著孩子經過「修補」的過程,如找兩本書去賠,對方接受嗎……等。


尊重很抽象,但如果孩子意識到並經歷到因不尊重而會影響或失去自己原有的所有物時,尊重就不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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