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良好伴侶關係的經營
如果伴侶雙方各在三角形的兩端,三角形的頂點應有一件第三件事,讓雙方共同以赴,或彼此吸引。這第三件事,可以是建立共同的興趣。若沒有共同的興趣,也可以是兩方個人的興趣,而這興趣需引發生命的熱情投入,使當事人自己享受其中而自然發光發熱的與他人分享,如此這熱情就足以吸引伴侶和其他任何一人。
若是沒有這第三件事的存在,伴侶之間的話題卻常在生活中千篇一律的瑣事、雜事或困難事,則兩方都會能量枯竭,沒有活水灌入。
哈哈,我們教會也有一樣的三角形教導,只是三角形的頂端是神,意義是如果在三角形底部個兩端的先生和太太,都往三角形頂端的神靠近,那麼他們夫妻自然也會越來越靠近;反之,若有人和一人偏離深神,往反向走,自然底部線就會越拉越長,夫妻也就距離越遠了。
Q&A有一個媽媽學員問:這第三件事可以是孩子嗎?
Victor老師沒有直接回答,卻請提問者舉一個例子談談她的孩子。
然後老師才回答說:從你剛才的描述,我感受到你們確實很熱愛這個孩子,所以孩子的話題可以成為你們的第三件事。
咻!多麼有智慧的思考與判斷啊!我個人接觸過的父母不知凡幾,所以完全理解老師的考量: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愛小孩像愛事業、車子、足球、美食、攝影、唱歌那麼愛的。老師說,談起熱愛的事時,臉上會有光!旁人都可以感受到那熱情,並被吸引。如果沒有那樣讓你熱愛的事,就去尋找唄!
(十)家庭會傷人
其一:
當夫妻間存有輕蔑的情緒,其中一方認為自己是對的,而對配偶憤怒、輕視,如此不是為自己好的憤怒,會影響孩子日後的婚姻,使他們在自己的婚姻裡也會沒來由地對自己的配偶生氣。(常發生在母親壓抑自己對先生的憤怒)
所以父母不要把婚姻中的困難向孩子抱怨;而孩子也不要把父母婚姻中的困難聽進去。
其二:
父母確實有可能在養育過程中傷害了孩子,但即使如此,她(他)還是要維持自己長者的位置,此時,應該是由女兒(孩子)來修補關係。
在能量的觀點來看,Mom
do no wrong
母親(父親)就是要持續愛(受傷的)孩子、陪伴孩子,
但母親(父親)可表示(提供)後悔或懺悔的能量。
在學習個人成長、心理治療等相關各種課程中,我見證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而幾乎每個人內心都有個受傷的小孩。
西北大學的黃維仁心理學博士教導學生建立第二家庭(一起上過親密之旅課程的學員),在第二家庭透過讀書與討論,達成可以從傷害中成長,走出被害者情結後,再回去原生家庭面對自己的父母進而修復關係。
由孩子站在主動修復的一方,這個論點,黃老師和Victor老師倒是一致的。
而Victor說能量的觀點Mom do no wrong 這部分和中國儒家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的思想倒是相符。我個人觀點一向傳統,認為父母是堂上的活佛,人無法選擇父母,孝順就是要順,不順焉能稱孝?哈哈,我是迂腐的八股啦!
其三:
Q&A問:和母親長期關係不好,而自己一直都無法有超過一年的長期伴侶關係。
答:老師要求個案禮敬母親(趴在地上,五體投地的禮敬)
帶領個案對媽媽的代表者說:
你是我對的母親,你對我的好已足夠。你是大的,我是小的。
我把你當作是媽媽,也把我自己當作女兒。
媽媽,我會支持你,但我要用我的方式過我自己的人生,你能祝福我嗎?
說完後,老師要求媽媽的代表人擁抱個案(女兒),一手摸頭、一手撫背,
並對女兒反覆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