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孩的品格教育之三-整潔
說到整潔腦子可能就浮現環境整潔清潔的樣子,但整潔其實應從自己的身體做起,否則將來可能出現要求辦公室窗明几淨,自己卻飯後不刷牙,襪子穿了半天也不換的總經理!
小小孩的第一個整潔習慣就是飯前洗手與物歸原位,沒有什麼事比敎會孩子洗手更重要,而沒有什麼事情比敎小孩物歸原位還有成就感!也就是說,物歸原位幾乎不需費力或特別教導,只要告訴小小孩物品的正確位置,他自然很高興的要讓每樣東西回到它們自己的「家」。所以父母要做的就是為孩子每樣會使用的東西都找一個固定的位置擺放,如此孩子除了會自動將物品歸回原位外,甚是還會熱心的當小糾察,提醒父母兄姐把傘或外套等亂放的東西放回應該擺放的位置。而媽媽要離開某客居地時,小孩也不忘提醒媽媽要帶著自己的背包、眼鏡等。相對物歸原位的學來不費力,洗手則相反看似簡單,我們卻發現十之八九做不好。倒不是孩子學不會,而是父母其實輕忽了每個步驟的重要性,於是孩子若不是跟著一樣畫葫蘆的隨便沖兩下水,就是興高采烈的玩肥皂泡泡,玩得一身濕,根本沒達到洗手保持衛生的效果。
其實這兩個習慣如果能自小貫徹成功執行,則以後再教導他飯後刷牙,起床疊被,分門別類等就易如反掌。因為從洗手、孩子學到的是:做事是有一定的步驟與順序,省掉任一步驟都不行。要有耐心的刷手指、有耐心的擦乾手……。於是爾後他學刷牙就會有心理準備,仔細聽媽媽說,要如何使用牙刷等等。而從物歸原位這件事,他看出了家中各類物品的秩序,他知道破壞秩序必要付出代價,如找不到或遺失之類,所以他便會注意各事與物之間的規則,順序、並願意遵守。例如:我們可以教導他家中各類物品如何分門別類的放置或收藏,而到了公共場所,如何得知學校或圖書館的規定並遵守等等。
孩子滿一歲半之後,可以要求他慢慢為自己的服裝儀容負責,穿上合適的襪子,找到合適的鞋子(如:倒垃圾可以穿拖鞋、上教會要穿皮鞋)、扣上衣服釦子、把衣服塞進褲子等。接著還要敎他為自己的出門物品也要負責。例如:帶水壺、碗、備用衣服、外套。而回家後再要求他把外面帶進來的各樣衣物一一歸位。這樣的學習最適合至1-4歲之間做,因為這正是秩序的敏感期,學起來事半功倍。過了五歲,再和孩子談整潔,我就只是大膽預估,怕父母嘮叨到孩子成家了效果都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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